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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 温州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成文日期 2026-04-0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中共温州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党组关于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6-04-08 10:24 来源:温州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访问次数: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市委第一巡察组于2025年4月18日开始,对温州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党组开展了为期2个月的常规巡察。2025年8月29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向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通报。

市粮食物资局党组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以最坚决的态度、最严格的要求、最扎实的举措,周密部署,扎实推进,切实做好整改工作。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局党组第一时间召开专题会议,深入学习领会巡察反馈意见精神,一致认为巡察反馈的问题实事求是、切中要害,提出的建议对症下药、指导性强,全局上下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巡察整改要求上来。二是加强组织领导迅速成立由党组书记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各处室及局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构建起“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分工负责、各处室各单位具体落实、办公室跟踪督办的严密责任体系。三是周密制定方案。逐条逐项分析研究反馈意见,深挖问题根源,制定了详实的《整改方案》,将反馈意见细化为118项具体整改任务,逐一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处室(单位)、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确保事事有人抓、件件有着落。四是强化过程督导建立并严格执行定期调度机制,在周班子例会上专题听取进展汇报,研究解决难点问题;整改办对照台账,采取定期督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跟踪督办,并主动接受派驻纪检监察组的监督指导,形成了全链条、闭环式的整改落实体系,制定的118条整改措施,已完成整改118条,整改完成率100%。

一、关于“安全生产风险管控不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守牢安全生产底线。印发《粮库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程(试行)》,建立健全粮食收储(仓储分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机构和工作规则,压紧压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开展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规程、事故安全施救指南培训学习,培训239人次。开展温州市粮食行业有限空间和粉尘防爆事故隐患专项整治、安全生产检查,全面排查整治各类事故隐患,检查发现的问题均已整改到位。对相关责任人依规依纪处理。

(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修订安全生产管理负面清单,严格隐患排查整治与问题整改要求,推动安全生产责任落实。编制《粮油仓储工作指南》,进一步规范作业行为。完善现场作业检查机制,实行月巡查、季度查、节前查、日巡查。强化作业审批流程,新增有限空间作业审批表与微信打卡。组织下属粮库所有监控组织排查,形成故障记录台账,落实专人负责形成派工单机制,专人跟进。联合市财政、市应急共同制定并发布《温州市市级需要处置的救灾物资处置流程》,将需处置的救灾物资移交至市本级公益仓。联合市质检院,制定各项物资建议检测项目和价格。对相关情况进行核实,对有关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

二、关于“深化粮食管理体制改革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积极推动粮食收储体制调整。主动对接市国资委、市现代集团,研究“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与国有粮食企业实现政企分开”有关事项,并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市本级政策性粮食管理体制事宜,于2025年8月28日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关于收储体制调整方案。

(二)认真履行委托管理职责。制定《涉粮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成立日常工作月度协调机制,协调会商解决事项,共同推进全年工作任务落实。2025年9月24日,市粮食物资局和市现代集团召开2025年涉粮工作第一次联席会议,将包括优化调整班子等事项在内的巡察整改要求进行了通报。

三、关于“粮食物资工作距高质量发展存在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强参与“共富区”建设措施力度。出台晚稻优质优价补贴政策,对种植优质晚稻的收购价每百斤提高5元。实行市场化收购贴息支持,对每年晚稻收购期间(10月1日至次年1月31日)采取贷款方式收购温州市域地产晚稻的粮食市场化收购主体按2%的年贴息率予以贴息补助。召开2026年“五优联动”品种推荐会,遴选优质中晚稻品种,待征求意见后发布。印发《温州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印发2025—2027年粮食产业扶持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温粮发〔2025〕32号),对使用粮食区域公共品牌、新获“浙江好粮油”“中国好粮油”产品的,给予一定奖励补助,组织市域内多家粮食企业参加浙吉产销合作活动。组织11家本地企业参展展示、32位粮食业内人士参加第七届中国粮食交易大会。

(二)改造提升储备基础设施。制定《瑶溪库平房仓功能改造提升的实施方案》,统筹安排省粮安资金用于瑶溪粮库仓屋面防水处理、仓外墙局部修缮等。加强全市涉粮项目调度,全市在建新建粮食仓储物流设施项目8个,总投资约25亿元,已完成投资8.4亿元,新增储备仓容约38万吨。优化粮食批发市场布局,将永嘉县粮食交易中心建设项目纳入“十五五”规划粮油产业类项目。

(三)加强粮食应急保障统筹协调。制定《温州市粮食应急保障沟通协作机制》,明确应急保障状态下粮食应急保障单位保供稳市相关工作要求,并对市级30家粮食应急供应网点开展现场情况核查和网络数据核查。制定2026年度温州市粮食物资应急演练脚本,重点突出市县联动。制定粮食应急保障沟通协作告知单,做好宣传发动工作,提高粮食应急保障单位对应急保障工作的认识。

四、关于“主管领域工作监管不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强猪肉储备监管。2025年度对猪肉承储企业开展审计。联合市发改、市财政共同制定并发布《温州市市级猪肉储备管理办法》。联合各县对全市的冻猪肉、生猪养殖企业等开展现场检查共计40余次。

(二)规范执法监督。对近五年以来全部执法案件开展全面排查,重点包括案卷材料完整性、审查意见签署及盖章等情况,并按规定对案卷进行补充处理。研究印发《温州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涉粮行政执法案件办理与法制审核管理规定》,建立案件法制审核机制。开展粮食物资业务相关法律法规培训,重点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粮食流通行政执法办法》等执法相关法律法规,提高局机关执法人员业务能力。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三)严格工程建设项目管控。加强市本级仓储设施建设项目调度,完善市级储备粮管理工作绩效考核评价制度,将项目谋划和建设情况作为年度绩效考核指标,落实重点项目月报制度,督促项目单位加快项目建设进度。

(四)加强合同管理。全面开展排查合同520份,未发生违约情况。梳理省外代储、采购、销售、包干轮换等各类合同模板,针对梳理发现的问题进行了集中修订与完善,如增加违约、预期条款,修订质量要求与特殊条款等。修订《温州市市级储备粮油轮换管理办法》,制定合同要素模板,建立OA系统合同审查机制。对3名执行合同不力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

(五)强化粮食购销领域监管。召开温州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警示教育会,开展国庆中秋等节前廉洁提醒等,进一步加强警示教育。对2020—2025年市本级仓储设施建设项目开展自查自纠,对项目材料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检查招投标程序、合同执行等内容。严格执行储备粮油轮换、专项资金奖补等规定办法,确保资金使用公平公正,合法合规。

五、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存在偏差”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整治形式主义。取消年度绩效考核办法中“一票否决”项目。制定《救灾物资储备库管理三规范十标准》,开展常态化救灾物资线上线下不定期盘点20余次,逐项核实保管账、统计账、财务账,确保账账、账实完全相符。对相关处室负责人进行谈话提醒。

(二)主动为民服务。开展晚稻收购动员培训会,对收购工作人员开展政策、服务态度培训;在签订晚稻订单签订时,对农户开展政策宣讲、服务走访、意见收集等服务。整合产后服务资源,引导净粮中心建设,服务于政策性粮食收购,构建现代化粮食收购服务体系。聘用种粮大户、相关部门工作人员作为市本级收购社会监督员,收购现场安排监督专员,监督收购现场服务情况,对发现不足的及时指导改正。印发关于建立健全“五个一”为农综合服务体系的通知,建立健全为农综合服务体系。

(三)规范工会费用支出。制定出台《温州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机关工会工作制度》,并多渠道开展学习。全面排查局机关和下属单位工会支出,对超支部分开支全数收回。对相关负责人开展谈话提醒。

六、针对“班子自身建设存在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强政治学习。印发《中共温州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党组“第一议题”学习制度》明确“第一议题”学习制度的总体要求、学习内容、学习形式、工作要求。以党组会“第一议题”、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形式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物资领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

(二)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召开民主生活会,会前党组班子成员深入开展谈心谈话,指出不足、提出建议,并认真撰写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和个人发言提纲。会上班子成员依次开展对照检查发言,并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三)落实意识形态“六个纳入”要求。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深入学习意识形态“六个纳入”。将意识形态工作内容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单位年度工作报告及班子成员个人述职报告。

(四)增强法治意识。开展集体学习,集中学习《浙江省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规定》等制度文件。及时调整领导班子分工,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分工。由党组书记牵头,定期专题研究法治督察整改工作。印发《温州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办法(草案)》明确列入市粮食物资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七、关于“落实干部选拔任用机制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统筹谋划。全面梳理局机关各处室及下属单位干部队伍和中层岗位空缺情况,形成《温州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干部队伍分析材料》,并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共选拔任用正科级干部2人,副科级干部2人(均为90后),晋升一级主任科员1人。印发《开展“三强三提”行动推进干部队伍建设实施意见》,进一步提升干部队伍建设。

(二)落实“凡提四必”要求。修订《温州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制度》,明确规范流程。全面梳理干部选拔、晋升纪实档案材料,通过查询机构编制系统和电子留存档案,集中下载、补充相关材料。组织局机关、局属单位人事工作开展“凡提四必”业务专题学习,提高业务水平。

(三)严格干部日常监督管理不够严格。修订《温州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干部职工因私出国(境)管理办法》,并组织学习。对2020年以来全局工作人员出入境情况进行全面核查,对其中不规范情况进行核实说明及整改,对相关人员给予书面检讨处理、批评教育等处理。

八、关于“上轮巡察指出的问题整改落实不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强超标粮闭环监管。全面梳理2020—2024年市级超标粮销售情况,查找分析流程和台账中存在的问题,查漏补缺。修订《温州市市级储备粮质量安全管理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超标粮处置流程。开展超标粮处置情况专项检查,重点核查材料全面性与及时性。

(二)规范党费收缴。对局机关、局属单位党费收缴工作开展自查,责令相关支部进行整改。支委会召开会议,对负责党费收缴的工作人员进行批评教育。组织各支部学习《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对局机关党支部党费收缴情况进行公示,每月提醒收缴党费;开展党费收缴情况抽查,并将抽查情况在工作群中通报。

下一步,局党组将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持续用力,久久为功,不断巩固和深化整改成果,推动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一是持续强化政治建设,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持不懈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二是深入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决防止以“表面文章”应对整改,切实将求真务实的作风贯穿于粮食储备、物资管理和改革攻坚全过程。三是持续完善长效机制,坚持标本兼治,把解决具体问题与破解共性难题结合起来,把整改落地见效与完善制度机制结合起来;对整改过程中行之有效的做法和经验,及时总结提炼,固化为制度规范。四是持续强化成果运用,将巡察整改工作与贯彻落实国家粮食安全战略、提升物资储备保障能力、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等中心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切实把整改成效转化为改进工作作风、提升履职能力、推动事业发展的强大动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77-88865623;邮政信箱:温州市粮食和物资储备(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绣山路行市行政中心三号院8号楼三楼,邮政编码325000,信封上请注明“对温州市粮食物资局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意见建议”);电子邮箱:wzlswzj@126.com。

中共温州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党组

2026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