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15032/2025-00051 |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 | 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
成文日期 | 2025-07-0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为了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市粮食物资局清理了2025年6月30日前以温州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名义制定发布、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形成《温州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请于2025年7月16日前通过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反馈温州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法规处。
联系人:朱龙
联系电话:0577-88865629
电子邮箱:wzlsjb@163.com
联系地址:温州市鹿城区绣山路市行政中心8号楼325室
附件:1.温州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2.《温州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起草说明
温州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5年7月7日
温州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各县(市、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龙港市经济发展局,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要求,我局对2025年6月30日前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文件进行全面清理,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本通知自2025年 月 日起施行。
附件: 温州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
目录
温州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5年 月 日
附件1
温州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目录
序号 | 文件名称及文号 | 行政规范性 文件编号 | 清理 结果 |
1 | 温州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印发《温州市级活体生猪储备实物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温粮发〔2022〕6号) | ZJCC71-2022-0001 | 废止 |
2 | 温州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印发《温州市粮食应急保障单位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温粮发〔2023〕30号) | ZJCC71-2023-0001 | 保留 |
3 | 温州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温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温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温州市市级猪肉储备管理办法的通知(温粮发〔2024〕19号) | ZJCC71-2024-0001 | 保留 |
4 | 温州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温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温州市粮食收购市场化贷款贴息方案(试行)》的通知(温粮发〔2024〕56号) | ZJCC71-2024-0002 | 保留 |
5 | 温州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温州市应急管理局 温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温州市救灾物资储备管理办法的通知(温粮发〔2024〕58号) | ZJCC71-2024-0003 | 保留 |
6 | 温州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温州市财政局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温州市分行关于印发《温州市市级储备粮油轮换管理办法》的通知(温粮发〔2025〕23号) | ZJCC71-2025-0001 | 保留 |
附件2
《温州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起草说明
一、起草背景和依据
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和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要求,制定机关应当定期对本机关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组织全面清理,为此,我局开展了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起草了《温州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二、起草过程
温州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从2025年7月开始,对2025年6月30日前以本机关名义制定发布、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开始进行调研和论证。并根据“谁制定、谁清理,谁实施、谁清理”的原则,由局办公室(法规处)提出清理意见。在公开征求意见后,将递交局党组会议或班子例会审议并公布。
三、清理结果
此次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以上一轮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为基础,共清理规范性文件6件,拟保留5件,废止1件。除上述保留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外,市粮食物资局其他规范性文件不得再作为直接实施行政管理的依据。
(联系人:朱龙。联系电话:0577-88865629)
温州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4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