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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3015032/2025-00051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 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成文日期 2025-07-0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于公开征求《温州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5-07-07 17:52 来源:温州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访问次数:

为了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市粮食物资局清理了2025年6月30日前以温州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名义制定发布、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形成《温州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请于2025年7月16日前通过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反馈温州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法规处。

联系人:朱龙

联系电话:0577-88865629

电子邮箱:wzlsjb@163.com

联系地址:温州市鹿城区绣山路市行政中心8号楼325室

附件:1.温州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2.《温州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起草说明

温州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5年7月7日

温州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各县(市、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龙港市经济发展局,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要求,我局对2025年6月30日前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文件进行全面清理,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本通知自2025年  月  日起施行。

附件: 温州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

目录

温州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5年  月  日

附件1

温州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目录

序号

文件名称及文号

行政规范性

文件编号

清理

结果

1

温州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印发《温州市级活体生猪储备实物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温粮发〔2022〕6号)

ZJCC71-2022-0001

废止

2

温州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印发《温州市粮食应急保障单位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温粮发〔2023〕30号)

ZJCC71-2023-0001

保留

3

温州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温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温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温州市市级猪肉储备管理办法的通知(温粮发〔2024〕19号)

ZJCC71-2024-0001

保留

4

温州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温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温州市粮食收购市场化贷款贴息方案(试行)》的通知(温粮发〔2024〕56号)

ZJCC71-2024-0002

保留

5

温州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温州市应急管理局 温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温州市救灾物资储备管理办法的通知(温粮发〔2024〕58号)

ZJCC71-2024-0003

保留

6

温州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温州市财政局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温州市分行关于印发《温州市市级储备粮油轮换管理办法》的通知(温粮发〔2025〕23号)

ZJCC71-2025-0001

保留

附件2

《温州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起草说明

一、起草背景和依据

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和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要求,制定机关应当定期对本机关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组织全面清理,为此,我局开展了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起草了《温州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二、起草过程

温州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从2025年7月开始,对2025年6月30日前以本机关名义制定发布、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开始进行调研和论证。并根据“谁制定、谁清理,谁实施、谁清理”的原则,由局办公室(法规处)提出清理意见。在公开征求意见后,将递交局党组会议或班子例会审议并公布。

三、清理结果

此次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以上一轮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为基础,共清理规范性文件6件,拟保留5件,废止1件。除上述保留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外,市粮食物资局其他规范性文件不得再作为直接实施行政管理的依据。

(联系人:朱龙。联系电话:0577-88865629)

温州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4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