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粮食和物资储备部门,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为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切实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72号)规定,我局对2025年6月30日前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5件,废止的1件,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本通知自2025年8月28日起施行。
温州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5年7月28日
附件
温州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行政规范性文件
清理结果目录
序号 | 文件名称及文号 | 行政规范性 文件编号 | 清理 结果 |
1 | 温州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印发《温州市级活体生猪储备实物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温粮发〔2022〕6号) | ZJCC71-2022-0001 | 废止 |
2 | 温州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印发《温州市粮食应急保障单位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温粮发〔2023〕30号) | ZJCC71-2023-0001 | 保留 |
3 | 温州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温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温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温州市市级猪肉储备管理办法的通知(温粮发〔2024〕19号) | ZJCC71-2024-0001 | 保留 |
4 | 温州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温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温州市粮食收购市场化贷款贴息方案(试行)》的通知(温粮发〔2024〕56号) | ZJCC71-2024-0002 | 保留 |
5 | 温州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温州市应急管理局 温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温州市救灾物资储备管理办法的通知(温粮发〔2024〕58号) | ZJCC71-2024-0003 | 保留 |
6 | 温州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温州市财政局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温州市分行关于印发《温州市市级储备粮油轮换管理办法》的通知(温粮发〔2025〕23号) | ZJCC71-2025-0001 | 保留 |
温州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办公室 2025年7月2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