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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3015032/2021-00204
组配分类 机构职能 发布机构 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成文日期 2021-08-2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温州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主要职责
机构全称 温州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机构简称 市粮食物资局
机构地址 温州市鹿城区南汇街道绣山路市行政中心3号院8号楼3楼 网站地址 http://lscbj.wenzhou.gov.cn/
联系方式 0577-88865629 传真 0577-88865600
办公时间 法定工作日 夏令时8:30-12:00,14:30-18:00;冬令时8:30-12:00,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机构职能

机构名称:温州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办公地址:温州市鹿城区南汇街道绣山路市行政中心3号院8号楼3楼

联系电话:0577-88865629(传真:0577-88865600);邮箱:wzlsjb@163.com


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委关于粮食和物资储备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粮食和物资储备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构建统一的粮食和物资储备体系,提升储备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主要职责是:

(一)起草全市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管理规范性文件。提出全市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

(二)提出全市粮棉肉糖等重要物资储备规划、市级储备品种目录建议。根据全市储备总体发展规划和品种目录,组织实施全市重要储备物资和救灾储备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落实有关动用计划和指令。

(三)制定全市粮食流通行业发展规划、政策,组织实施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有关标准、粮食质量标准和有关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

(四)管理全市粮食和棉花、肉类、食糖等物资储备,负责全市粮食流通行业管理,负责市级粮棉肉糖储备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市级储备粮的规模、总体布局和动用建议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粮食购销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和协调县级粮食和物资储备部门的地方储备粮管理工作,督促指导各地落实储备任务。承担全市粮食流通市场调控的具体工作。负责军粮供应管理工作。承担全市粮食安全工作协调小组的日常工作。

(五)根据全市储备总体发展规划,统一负责储备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拟订全市储备基础设施、粮食流通设施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有关储备基础设施和粮食流通设施市级投资项目。

(六)负责对管理的政府储备、企业储备以及储备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全市粮食流通、加工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负责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负责全市粮食收购、储存、运输环节粮食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全市粮食库存检查。承担市级粮食和物资储备承储单位安全生产的监管职责。

(七)负责全市粮食和物资储备统计工作。监测粮食和重要物资供求变化并预测预警。负责粮食和物资储备的宣传工作。负责全市粮食和物资储备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八)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九)有关职责分工。

1.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职责分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组织编制全市粮食和棉花、肉类、食糖等重要物资储备的规划和总量计划。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负责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并按照市政府动用指令,按程序组织实施。

2.与市应急管理局的职责分工。市应急管理局负责提出市级救灾物资的储备需求,作出动用中央、省级调拨的救灾物资和市级救灾物资的决策,组织编制市级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会同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部门确定市级年度购置计划,根据需要下达动用指令。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根据市级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年度购置计划,负责中央、省级调拨救灾物资、市级救灾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根据市应急管理局的动用指令按程序组织调出。


主要下属单位、工作职责、办公地址、联系电话


(1)温州市粮食和物资储备管理中心(温州市军粮供应服务中心)

主任:余擎宇

工作职责:承担粮食和物资储备行政辅助性工作;负责粮食储备费用补贴等结算和拨补清算具体工作;负责局属物资储备仓库的日常管理;负责军粮供应结算及相关服务保障工作。

联系电话:0577-88663987

办公地址:温州市鹿城区南汇街道绣山路市行政中心3号院8号楼3楼


(2)温州市粮油产品质量检测站

站长:何若滢

工作职责:承担我市各级储备粮食、政策性粮食质量监测检验,开展全市原粮质量调查、品质测报和市食品(粮食)安全风险监测工作,为保证粮食质量安全提供保障。

联系电话:0577-88597133

办公地址:温州市南浦路南塘住宅区1组团1幢7-8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