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15032/2024-00045 |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 | 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
成文日期 | 2024-05-2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温州市市级储备粮委托代储管理制度>的通知》(温粮发〔2022〕19号)要求,结合温州市级储备规模落实实际情况,我公司拟以异地代储方式在浙江省内异地落实温州市级储备计划委托代储小麦2000吨,现公开征集代储企业,要求国有粮食企业,代储相关费用按照《温州市级储备粮油财政补贴资金管理办法》(温财企〔2021〕19号)和《关于市本级先期新增储备方案的批复》(温粮发(2014)27号)等文件执行。代储时限按照《关于调整市级储备粮省外委托代储布局和品种结构的批复》(温粮发(2023)50号)规定,以实际代储合同为准。征集后,择优选取,经温州市粮食主管部门认定,并经温州市人民政府同意后,作为2000吨小麦代储企业,其他满足条件的企业纳入温州市级储备代储库点信息库。
为确保评选工作顺利开展,请各意向单位提供代储库点及配套能力建设等相关资料(参考附件2:温州市级储备粮代储资格申报资料),需盖章后于5月31日下午5点前报送温州市粮食收储有限公司(可先报送电子扫描版)。
联系人:陆冠铮,联系电话:13566257135。
温州市粮食收储有限公司
2024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