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市、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为推进粮食物资领域依法行政工作,规范粮食物资行政处罚行为,确保公平、公正地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我局制定了《浙江省粮食物资领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实施办法》和《浙江省粮食物资领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第一批)》。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1.浙江省粮食物资领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实施办法
2.浙江省粮食物资领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第一批)
浙江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3年12月29日
附件2浙江省粮食物资领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第一批).pdf
索引号 | 001008003015032/2023-00351 | ||
组配分类 | 其他文件 | 发布机构 | 温州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
成文日期 | 2023-12-2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浙粮发〔2023〕86号 | 有效性 | 有效 |
统一编号 | ZJSP71-2023-0007 |
各市、县(市、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为推进粮食物资领域依法行政工作,规范粮食物资行政处罚行为,确保公平、公正地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我局制定了《浙江省粮食物资领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实施办法》和《浙江省粮食物资领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第一批)》。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1.浙江省粮食物资领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实施办法
2.浙江省粮食物资领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第一批)
浙江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3年12月29日
附件2浙江省粮食物资领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第一批).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