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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3015032/2023-00351
组配分类 其他文件 发布机构 温州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成文日期 2023-12-2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浙粮发〔2023〕86号 有效性 有效
统一编号 ZJSP71-2023-0007
浙江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印发《浙江省粮食物资领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实施办法》和《浙江省粮食物资领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第一批)》的通知
时间:2024-03-14 16:52:12  来源:温州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浏览次数: 字号:[ ]


各市、县(市、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为推进粮食物资领域依法行政工作,规范粮食物资行政处罚行为,确保公平、公正地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我局制定了《浙江省粮食物资领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实施办法》和《浙江省粮食物资领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第一批)》。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1.浙江省粮食物资领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实施办法

          2.浙江省粮食物资领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第一批)

浙江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3年12月29日

附件1浙江省粮食物资领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实施办法.pdf

附件2浙江省粮食物资领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第一批).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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