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数量、质量:
1、品种:晚籼米,加工年月:2023年11月,产地:浙江温州,数量:600吨,1个标段。
2、质量:具体质量情况以卖方标的物所在的仓库实物为准,包括质量缺陷、瑕疵等,竞买人应在竞价前对标的实际状况进行了解,卖方接受现场看样,一旦进入网上竞价,即表示竞买人接受标的物一切现状,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3、看样时间:12月24日至12月25日16:00,看样请提前联系。
4、看样地点:温州市洞头区垄头粮库2D1仓。
5、联系人:郑兵 联系电话:13968907717
二、成交后的货物交割办法:
1、交货时间:购销合同签订后,晚籼米2025年1月20日前完成提货(特殊情况和人力不可抗拒情况除外)。
2、交货方式:仓内交货,包装粮以25公斤/包标包出库,仓内交货后的一切费用以及风险由中标方负责,交货粮库为老仓库,需短驳。
3、交货地点:垄头粮库2D1仓。
4、委托方仓库标包计重。
三、货款结算方式
1、货款结算方式:自行结算,先付款后提货;
2、货款结算期限:中标者中标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须签订粮食买卖合同并结清货款。货款结算违约:如竞得方不能按照交易公告和购销合同要求,足额按期缴纳货款,视为违约。交易市场将按比例把违约部分相对应的履约保证金支付给委托方作为违约处理,逾期5个工作日以上未结清货款,委托方有权解除合同。
逾期总天数 (工作日) | 1日 | 2日 | 3日 | 4日 | 5日以上 |
违约金扣除比例(从相应货款所对应的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 5% | 10% | 15% | 50% | 100% |
其他说明
1、起拍价成交价均指含税含发票。
2、提供正式销货发票,有关印花税等税款按国家有关规定由各自自行缴纳。
3、逾期提货:无特殊情况逾期未提清货物的,视作违约处理。未提货物按1元/吨.日扣除相应履约保证金;保证金扣完后仍未提清货物的,卖方有权单方终止买卖关系,并对货物享有处置权,由此造成的损失及费用全部由买方负责。如提货过程中发生不可抗拒因素或非提货方原因延迟提货的,根据实际情况延迟提货日期,不作逾期处置。
四、质量纠纷处理约定
1、发生纠纷时,中标方应在提货后二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及时向竞得方和温州粮食中心市场提出,逾期作为验收通过处理;
2、双方均可全权委托温州粮食中心市场进行纠纷处理,因纠纷发生的一切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3、除违反交割细则中重要申明中约定的事项,委托方不得无故拒付。如委托方无故拒绝发货又未提出书面说明的,温州粮食中心市场有权将相应数量的履约保证金(140元/吨)全额赔付给竞得方。
4、竞得方违反本标书重要申明中的约定或违反逾期提货时限的,温州粮食中心市场有权将相应数量的履约保证金(140元/吨)全额赔付给委托方。
5、在本合同期限内如产生价格和意外等风险,竞得方不履行本协议,委托方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每吨140元),并解除合同。
五、近期温州粮食中心市场受委托方委托举办的网上竞价交易会上中标标的但履约能力较差的单位,限制参与本次竞价交易活动;中标方未按照公告及合同约定期限履约的,委托方将视情况限制其参与后期粮食竞价交易活动。
温州市洞头粮食收储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