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15032/2024-00327 |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 | 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
成文日期 | 2024-11-0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各县(市、区)粮食物资局、龙港市经济发展局,鹿城区、龙湾区应急管理局,市有关单位,各相关应急物资企业:
为加强我市救灾物资储备规范管理,依据《自然灾害救助条例》《中央应急抢险救灾物资储备管理暂行办法》《浙江省防汛防台抗旱条例》《温州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浙江省救灾物资储备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我局牵头对原《温州市救灾物资储备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进行修订,研究起草了《温州市救灾物资储备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下步拟由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市应急管理局、市财政局等部门联合印发实施。现征求你单位意见,请于2024年11月18日前以书面形式(见附件1)反馈至我局,逾期视为无意见。联系人:金军庆、杨尚结,电话:0577-88865632、88865627、18367803220(浙政钉)。
附件:
草拟温州市救灾物资管理办法 (定) (复件).docx
温州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4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