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竞价销售标的物情况
1、品种:“五湖”一级大豆油;加工年月:2023年10月;数量:85吨,共一个标的(备注:中标价即仓内提货价格)。质量指标请参考标的物详情。
2、质量:质量以第三方有资质的检测站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为参考,具体质量情况以委托方标的物所在仓库实物为准,包括质量缺陷、瑕疵,竞标人应在竞价前对标的实际情况进行了解,委托方接受现场看样,一旦进入网上竞价,即表示本人接受标的物一切现状,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3、地点:渡龙粮库。因渡龙粮库大车无法进出,竞标前请务必先联系灵溪分公司联系人(许经理:13057906868)了解仓库实际情况,合理安排载重车辆及工人装卸运输。
二、交货办法:
1、交货时间:购销合同签订后,于2024年12月10日前提清货物(不可抗力除外),如遇恶劣天气等不可抗力因素需延长提货期限的须提前告知,逾期未提清货物的视作违约处理。同时,委托方有权单方中止合同,并对货物享有处置权。
2、交货地点:苍南县粮食收储有限公司渡龙粮库2仓货位(1)。
3、交货方式:仓内交货,出库装卸、运输及费用由竞得方自行负责,库区前道路运输及库区内装卸等费用,竞价前需事先实地查看或向接收库点联系人咨询。所有一级大豆油均为4*5L/件的纸箱包装,数量以仓库发货数为准,点箱计重。
三、结算办法:
1、货款结算方式:银行转账,先付款后提货,签订购销合同后3个工作日内付清全款。
2、货款结算办法、期限:中标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订购销合同,竞得方无故拒签购销合同的,视为违约,没收全部预交的履约保证金。委托方重新启动竞价交易程序。
四、粮食损耗与溢余:一级大豆油均为4*5L/件的纸箱包装,数量以仓库发货数为准,点箱计重,不计损耗与溢余。
五、违约处理
1.货款结算违约。如竞得方不能足额按期缴纳货款,视为违约。粮食批发交易市场(温州粮食中心市场)将按比例把违约部分相对应的履约保证金支付给委托方作为赔偿。
逾期总天数(工作日) | 1—2日 | 3—4日 | 5—6日 | 7—10日 | 10日以上 |
违约金扣除比例 (从相应货款所对应的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 5% | 10% | 15% | 50% | 100% |
2. 对于竞价销售延期提货(不可抗力除外)违约处理。
竞得方必须在规定提货期限内均衡提货,对于竞价销售延期提货(不可抗力除外),竞得方按0.25元/吨/天的标准向委托方交纳货物所在仓房的仓储使用费(按仓容量计),延期超过10日的,没收相应的履约保证金,且委托方有权单方终止买卖关系,并对货物享有处置权,由此造成的损失及费用全部由竞得方负责。对于恶意延迟提货时间的,委托方将有权通过交易市场没收竞得方全部履约保证金。逾期期间委托方不承担保管责任,出现质量等问题带来的一切损失由竞得方承担。
3.竞得方若无故不执行合同或不继续执行合同的,粮食交易市场将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给委托方作为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竞得方负责。
4.竞得方违约的,委托方将违约情况告知交易市场,并由交易市场记录其违约信息。
六、其他说明:
1、起拍价成交价均指含税含发票。
2、提供正式销货发票(如需开正式发票请于汇款当月提出,跨月不予办理),有关印花税等税款按国家有关规定由各自自行缴纳。
3、买方必须在规定提货期限内均衡提货。超过提货时间视作违约,卖方有权单方中止合同,履约保证金抵作违约金赔付给卖方。卖方对货物享有处置权。
五、质量纠纷处理约定
1、发生纠纷时,中标方应在提货后二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及时向委托方和温州粮食中心市场提出,逾期作为验收通过处理;
2、双方均可全权委托温州粮食中心市场进行纠纷处理,因纠纷发生的一切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七、近期温州粮食中心市场受委托方委托举办的网上竞价交易会上中标标的但履约能力较差的单位,限制参与本次竞价交易活动;中标方未按照公告及合同约定期限履约的,我市场方将视情况限制其参与后期粮食竞价交易活动。
苍南县粮食收储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18日
标号 | 品种 | 生产年份 | 产地 | 储粮 地点 | 数量(吨) | 铅 | 总砷 | 黄曲霉毒素B1 | 透明度 | 气味滋味 | 色泽 | 水分及挥发物 | 杂质 | 酸价 | 过氧化值 |
苍南001 | 一级大豆油 | 2023 | 江苏苏州 | 渡龙2仓 | 85 | 符合 | 符合 | 符合 | 透明 | 气味口感较好 | 浅黄色 | 0.03 | 0.00 | 0.12 | 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