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办事服务  > 交易公告

20241025温州市龙港市储备晚籼米公开竞价销售交割细则

发布日期:2024-10-21 18:35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温州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一、数量、质量:

1、品种:晚籼米;年份:2023;产地:苍南;数量600吨。1个标段。

2、质量:委托方提供市粮油质检站出具的质检报告(此标的存在移仓情况,附三垟粮库大米质检,因该仓具有多份质量检验报告,故本交割细则中的粮食检验数据取加权平均值)。

具体质量情况以卖方标的物所在仓库实物为准,包括质量缺陷、瑕疵,竞买人应在竞价前对标的实际情况进行了解,卖方接受现场看样,一旦进入网上竞价,即表示本人接受标的物一切现状,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3、看样请提前联系,殿后粮库联系人:黄主任13758862128、李主任15958784258;存放情况:殿后粮库4仓。

重要说明:由于部分库区地理位置原因,竞标前请务必先联系粮库联系人了解仓库实际情况。注:殿后粮库在龙港市内,属市内交通管辖,限蓝牌车辆进出。

标的号

数量(吨)

品种

年份

产地

储粮地点

包装方式

气味

龙港001

600

晚籼米

2023

龙港

殿后粮库

包装

正常

水份
%

杂质
%

加工

精度 

(mg/kg)

不完善粒%

黄粒米%

碎米总量

色泽

12.8

0.0

精碾

0.078

1.4

0.1

13.5

正常

二、成交后的货物交割办法:

1、交货时间:购销合同签订后,竞得方需于2024年11月10日提清(不可抗力除外)。逾期提货(不可抗力除外)按违约处理。委托方储粮库点工作时间为:8:30-17:00,作业时间原则上为工作日,特殊情况和人力不可抗拒的情况除外。竞得方原则上实行均衡提货,每次提货至少提前1个工作日与委托方储粮库点协商提货时间和数量。竞得方若需在非工作日提货,每次提货至少提前1个工作日与委托方储粮库点协商提货时间和数量。

2、提货方式:仓内交货,装卸等费用由中标方承担。本次竞价交易标的物为50公斤编织袋包装,数量以仓库发货数量为准,以每包50公斤点包计量,出库时破漏包灌包所需包装物由中标方自备。标的物提货数量按包结算(即结算数量=包数×50KG)。竞得方需自行提供空包装袋对包装破损的标的物进行重新打包。

3、交货地点:龙港市殿后粮库4仓。

三、结算办法:

1.合同签订:竞得方须在竞得后的3个工作日内凭中标通知书签订粮食购销合同。

2.货款结算:在中标通知书下达后5个工作日内竟得方付清所有货款,委托方收到全部货款后开具提货单,将粮权转移给竞得方,竞得方方可开始提货出库。

3.短少与溢余

成品粮不计短少与溢余。

四、违约处理

1、在合同履行期间,如发生违约情形,委托方授权网上粮食交易市场根据违约情况,扣除违约方履约保证金支付给委托方。违约金超过交易保证金的,超过部分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或通过其他途径另行处理。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竞得方延迟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2、竞得方无故拒签购销合同的,视为违约,网上粮食交易市场没收全部预交的履约保证金支付给委托方。合同即刻终止并重新启动竞价交易程序。

3、合同签订后,竞得方不能足额按期缴纳货款,视为违约,网上粮食交易市场按比例扣除违约部分相对应的履约保证金支付给委托方,逾期缴纳货款10个工作日以上的,委托方有权解除合同。

逾期总天数

(工作日)

1—2日

3—4日

5—6日

7—10日

10日以上

违约金扣除比例(从相应货款所对应的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5%

10%

15%

50%

100%

4、对于延期提货(不可抗力除外)违约处理。提货结束时间为最后一车到库登记时间,竞得方逾期提货视为违约(由不可抗力情况所导致的提货延期除外),委托方只承担粮食的保管责任,若粮食出现质量变化,委托方应发函告知竞得方,逾期期间产生的质量变化造成一切损失由竞得方承担。

(1)延期提货10个自然日以内(含),竞得方按0.5元/吨天标准向委托方代储企业交纳未提完货物(按原粮计)的仓储使用费;

(2)延期提货11-20个自然日(含),竞得方按0.5元/吨天标准向委托方代储企业交纳货物所在仓房的仓容占用费(按设计仓容量计,如仓房内有其他标的合同粮食的按比例分担);

(3)延期提货超过20个自然日,网上粮食交易市场没收竞得方全部履约保证金给委托方。委托方有权单方中止合同,函告竞得方退还未提货物相应货款并重新启动竞价销售或对未提完货物进行移仓清算,由此造成的费用及损失全部由竞得方负责。

(4)委托方及库点无故拒绝出库的,竞得方可委托网上粮食交易协调解决或向委托方当地粮食行政主管部门提起申诉。

五、其他说明:

1.本次粮食竞价交易的起拍价成交价均指含税含发票。

2.温州市粮食收储有限公司提供正式发票,有关印花税等税款按国家有关规定由各自自行缴纳。

3.竞得方提货车辆在库区提货期间应服从管理,违反库区相关管理制度的,每发现一次按相关管理制度规定扣除100元履约保证金。

4.竞得方提货期间,因竞得方原因造成库区设备、设施损坏的,竞得方应照价赔偿。

六、质量纠纷处理约定

委托方、竞得方双方任意一方出库粮油质量有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向网上粮食交易市场提出协商解决,对协商结果仍有异议的,由委托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进行调解、仲裁。

七、对于近期温州粮食中心市场受委托方委托举办的网上竞价交易会上中标标的,被纳入黑名单的,限制参与本次竞价交易活动。此外,若竞得方未按照公告及合同约定期限履约,温州粮食中心市场将视情况限制其参与后期粮食竞价交易活动。

龙港市粮食收储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