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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放心粮油配送中心配送服务点清单
配送中心名称: | ||||||||
名称 | 地 址 | 联系人 | 电 话 | 配送品种 (个) | 配送数量(吨) | |||
附件3 放心粮油配送及管理协议书(参考样式)
甲方: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乙方: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根据温州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放心粮油创建有关规定,依照商务信用原则,经甲乙双方同意,自愿签订本协议。协议期限暂定为一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协议期满后根据甲乙双方协商可续签。 一、甲方负责乙方达到申报放心粮油店条件,整理乙方资料统一进行申报,所需费用由甲方承担。 二、甲方定期对乙方跟踪服务,指导店容店貌管理。乙方自愿接受甲方经营粮油品种质量监管,认真处理甲方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三、甲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粮食质量标准,配送的粮油产品必须保质保量,保证食品安全。 甲方提供产品出现质量问题,乙方须马上通知甲方,在双方责任认定后,可以协商退货。 若乙方在经营过程中出现操作不当(保管等原因),导致产品出现质量问题,甲方不接受乙方对该类产品的退货及换货要求。 (根据日常操作补充供货、结算相关内容)
四、甲方配送的粮油商品价格不高于市场同期同类价格,乙方应优先进货、销售。 五、双方建立粮油供货、销售统计台账,便于进、供货核对和货款结算。 六、双方服从当地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管理,自愿接受监督检查和质量抽查,按要求报送相关报表。 七、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负责人签字:
乙方(盖章) 负责人签字: 附件4 “放心消费单位”公开承诺式样
备注:《放心消费公开承诺》中“7、8”项承诺为选择项,符合条件的生产 经营单位必选,不符合的为合理缺项,具体由各地结合实际情况作出规定。 附件5 温州市放心粮油店年审(申报)表 | ||||
单位(盖章): | ||||
所属配送中心全称 | ||||
法定代表人 | 手 机 | |||
店名全称 | ||||
简 称 | ||||
地 址 | ||||
负责人 | 手 机 | |||
联系人 | 手 机 | |||
是否建立经营台账和报表 | 投诉件数及处理情况 | |||
截止申报月份,前12个月销售总额 | 万元 | 截止申报月份,前12个月利税总额 | 万元 | |
主要经营品种 | 截止申报月份前12个月平均销售量(公斤) | 截止申报月份前12个月平均销售收入(万元) |
说明:是否申报粮食应急供应点
£是 £否 | |
大 米 | ||||
面 粉 | ||||
食用植物油 | ||||
其他粮油及制品 | ||||
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审核意见: | ||||
(公 章) | ||||
年 月 日 |
附件6
温州市粮食应急供应点协议书
甲方:温州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乙方:
根据《温州市粮食应急预案》和《温州市本级粮食应急网络体系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建立粮食应急供应网络。现确定你单位为温州市粮食应急供应点,为明确双方职责,特签订协议如下:
一、粮食应急供应点确定时间
乙方被列为温州市粮食应急供应点,有效期二年,从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止,并授牌、公布。协议期满后,乙方可享有续签协议优先权。
二、乙方工作职责
1、平时做好日常的粮食供应和服务;认真做好粮食经营台账记录,并于月后4日前向温州市粮食局购销调控处报送《粮食经营收支月报表》(可电脑报送)。
2、应急供应时,应绝对执行市政府的应急供应任务,认真执行政府的有关粮食销售价格和供应办法等规定,做好粮食的接收和保管工作。按规定做好销售记录和结算资料。粮食供应场所面积应与当地供应数相适应,以保证正常供应的需要。
3、“粮食应急供应网点”牌匾应摆放在网点的明显处,并妥善保管好,不得随意损坏或移作他用。
三、粮食应急供应点的管理
乙方平时应按照有关部门的要求进行管理。甲方授市政府委托平时按粮食局工作职能对全市粮食供应进行监管;应急时对粮食应急供应点进行全面的粮食供应管理,乙方必须服从并做好工作。
四、奖励或补助
乙方年度内经营守法、服务优质、经营台账记录齐全、上报报表准确及时、服从政府管理的,经年度工作量考核,给予一定工作经费补助。
五、协议终止、变更处理
(一)有以下情行之一的协议终止。
1、协议期满后
2、因自然灾害或其他(如周边出现易燃易爆有毒污染物等)原因造成不具备粮食供应条件的。
3、应急供应点地址变更的。
4、乙方因违约或其他原因受到甲方撤销粮食应急供应点资格的。
如遇以上第2、3点情行的乙方应提前15天向甲方报告,经甲方核实后终止协议,交回“粮食应急供应网点”牌,牌匾损坏或丢失的照价赔偿。
(二)协议期内因乙方法人或负责人变更的,乙方应在完成变更手续后15日内通知甲方,经甲方审核后,给予变更协议。
六、违约责任追究
1、粮食应急供应点年度考核不合格且又不执行甲方的整改通知,甲方有权撤销乙方粮食应急供应点资格。
2、应急时乙方不服从政府调控的,甲方除撤销乙方粮食应急供应点资格外,追回协议期内的所有补助款。
被甲方撤销粮食应急供应点的单位,二年内不得再评定为粮食应急供应点。
七、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八、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协议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附:《粮食经营收支存月报表》、《粮食经营台账(样张)》
甲方:温州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乙方:
代表: 代表:
地址:温州市南塘住宅区一组团 地址:
1幢9楼
联系电话:88865613 联系电话: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