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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五部门关于印发《2022年全域推进粮食“五优联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5-26 08:54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温州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温粮发〔2022〕26号



各县(市、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供销社、农发行分支机构、龙港市经济发展局:

为持续提升粮食“五优联动”服务水平,推动粮食产业高质量发展,现研究制定《2022年全域推进粮食“五优联动”的实施方案》,请结合当地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温州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温州市财政局

 

温州市农业农村局          温州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温州市分行

2022年5月10日

 


2022年全域推进粮食“五优联动”的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落实国家粮食安全战略和乡村振兴战略,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立足温州市情粮情,全市所有县(市、区,除洞头区外)深入推进优粮优产、优购、优储、优加、优销“五优联动”,完善流通对生产的反馈激励机制,推动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保护和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形成政策鼓励引导、市场主体参与的良好态势,延伸产业链、提升价值链、打造供应链,促进稳粮增效、产业发展、供给升级,在更高层次上保障粮食安全,打造标志性成果,助力我市“续写创新史、走好共富路”。

二、工作目标任务

(一)深入推进“优粮优产”。鼓励育种创新攻关,培育适应温州土壤气候、“食味”品质突出的特色品种,加快提升本地大米口感与价值。健全优种遴选发布机制,结合晚稻耐储性研究和市场流通反馈,评定实施品种和试种品种,发布“五优联动”中晚稻指导名录,并实行动态管理。健全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支持区域性统一育供秧、农机作业、植保等服务中心建设。全市“五优联动”实施面积7.5万亩,引导优质晚稻种植面积50万亩以上。

(二)深入推进“优粮优购”。实行晚稻市域内带订单奖励余缺调剂,增加晚稻订单收购量。晚稻订单向“五优联动”指定优质品种倾斜,“五优联动”订单主要与种植规模50亩以上的农户签订,每亩订单数量不低于450公斤。对上一年发现超标的农户和地块,不给予“五优联动”订单。通过公开竞价方式确定“五优联动”订单收储合作企业,合作收储数量不低于当地“五优联动”任务的三分之一。树立优质优价政策导向,市本级对指定的优质晚稻品种订单收购价格每百斤提高5元,合作收储订单由合作企业再予优质加价。支持和鼓励农业龙头企业、粮油骨干企业等积极参与“五优联动”,开展市场化优粮优购。健全粮食产后服务体系,全面推进粮食收割、运输、清理、烘干、交售“湿粮不落地”一体化服务,引导优质粮食单烘单运、不混不串。各县(市、区)指导建设1家以上规范化烘干中心,符合条件的推荐市级示范。探索优质粮食质量追溯试点,加强粮食收购监督检查,规范收购行为,切实维护农民利益。

(三)深入推进“优粮优储”。建设改造一批仓型合理的高标准粮仓,提升仓房气密、隔热和控温性能,加快应用低温准低温、充氮气调等绿色储粮技术,提高粮食免化学药剂熏蒸比例。统筹仓容资源并升级改造,通过代保管、招标出租等方式提供社会共享仓储。晚稻订单分品种分仓收储比例达到60%以上,“五优联动”粮食达到100%。进一步完善储备管理机制,“五优联动”储备订单晚稻水分可参照我省粮食安全储存水分14.5%执行;若确因品种“优加”需要且次年6月底前出库的,可调整至15%以内。对年度轮换计划内轮出的优质粮食,经同级人民政府同意后,可替换轮入其他粮食品种。严格库存粮食储粮监管,确保储存安全、质量安全。

(四)深入推进“优粮优加”。按要求建设优质粮食加工线,全市新建优质稻谷加工线6条、日加工能力1000吨,实现优质粮食就地加工。重视招引粮食主产区大型加工、经营粮食企业落户温州,促进“五优联动”市场化竞争格局。各县(市、区)应研究完善产业政策,重点支持粮食加工企业研试应用新工艺、新技术,不断提高自动化、机械化水平,实现加工提质升级,增加优质粮食产品供给。鼓励加工企业研发优质粮食新产品,增加多层次、多样化、个性化产品供给,引导科学、合理、健康消费。指导企业健全质量安全管理制度,提倡优质粮食适度加工,探索建立优质粮食适度加工标准规范,促进节粮减损。

(五)深入推进“优粮优销”。实施粮食品牌战略,打造“瓯味稻”区域公用品牌,构建品牌标准体系、保障体系和宣传体系,组织名优粮油评选推介活动,创建“瓯越鲜风”稻米基地产品2个,“浙江好粮油”、“浙江好稻米”产品2个。精准产销衔接,推进优质大米进入省市优质农产品体系、“放心粮油”体系、机关校园食堂,逐步推动纳入省“网上农博”和政采云,探索开展农校、农超对接。鼓励粮食企业和品牌运营中心参与营销,推广社区团购、私人定制等新型粮食营销模式,更好地满足消费者对优质粮食需求。

三、实施步骤

2月底前,推荐、制定、公布温州市“五优联动”中晚稻品种指导名录,推广适种优质晚稻品种。

3月底前,研究制定粮食生产和“五优联动”粮食收储政策。

4-5月,开展调研,制定实施方案,分解下达年度“五优联动”任务指标,协调优质品种需求与试种。

7-8月,各县(市、区)分解落实“五优联动”任务,各参与主体与农户签订订单,开展粮食生产服务指导。

10-12月,组织“五优联动”粮食分品种分仓收储,加强检查指导,重点加强市场化收储粮食全过程管理。

11月-12月,开展“瓯越好味稻”评比及“浙江好稻米”参评,组织“瓯味稻”产品品鉴授权,制定下年度优质品种指导名录。加强“五优联动”大米产销衔接和“瓯味稻”产品宣传。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市粮食物资局牵头组织推进,市农业农村、财政、供销、农发行等部门单位按照职责分工,抓好相应工作。各县(市、区)粮食物资局要会同相关部门单位,落实工作责任和任务,密切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二)强化实施推进。各县(市、区)要坚持市场导向、问题导向、效果导向,制定工作方案,明确任务,细化举措。要加强调研指导,制定“五优联动”技术规范、工作规范,不断扩大“五优联动”实施规模,增大市场化收储比例,扎实推进“产购储加销”全环节五优。加强省示范县创建,已创成县市要突出特色创亮点,年度建设方案和收储任务落实情况分别于5月、8月底前报市粮食物资局。

(三)强化要素保障。不断完善优质粮食收储政策,结合产业政策更新出台参与“五优联动”企业扶持政策,明确支持条件、申报流程、管理要求、评价验收等事项,择优申报国家和省相关支持政策。加强资源整合,统筹各部门种子、农机农技、订单、仓储、信贷和品牌营销等资源,鼓励粮食企业与粮食生产主体建立利益联结机制或组建跨区域产业联盟,共同促进“五优联动”深入实施。

(四)强化监管检查。各县(市、区)粮食物资和相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切实加强“五优联动”各环节的监督检查。粮食物资部门要加强粮食行业管理,专人负责,一企一档,做到市场收储粮食“产购储加销”检查指导全覆盖;要结合粮食购销领域专项整治,切实加强监管,进一步规范合作主体招标、储备订单分配和粮食收购、公共仓储等工作;加快“浙江粮仓”数字化平台应用,实现“五优联动”全环节数字化管理服务。

(五)强化考核激励。完善粮食“五优联动”考核评价机制,优化粮食安全县长责任制考核内容,加大考核权重,增强考核科学性。加强日常督促检查,强化结果应用,对工作突出的单位,按有关规定纳入考绩激励;对重视不够、工作进度慢的,适时通报,必要时提请市政府约谈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