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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嘉县储备粮公开竞价销售交割细则(永嘉早籼谷销售20240424)

发布日期:2024-04-17 14:48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温州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一、品种、数量、质量

1.品种:早籼谷,年份:2021,产地:江西,数量:4621.616吨,6个标段。

永嘉早籼谷销售20240424标的物详情

标的号

数量(吨)

年份

产地

出糙率%

水分%

杂质

%

脂肪酸值

mg/100g

储存地点

包装

标1

700

2021

西

76.3

11.6

0.9

19.8

三门县黄金坦粮食储备库4P07

标2

681.616

2021

76.3

11.6

0.9

19.8

标3

700

2021

76.1

11.5

1.0

17.3

三门县黄金坦粮食储备库4P08

标4

673.348

2021

76.1

11.5

1.0

17.3

标5

1000

2021

75.5

11.1

0.5

18.3

三门县黄金坦粮食储备库4P09

标6

866.652

2021

75.5

11.1

0.5

18.3

2.质量:具体质量情况以卖方标的物所在的仓库实物为准,包括质量缺陷、瑕疵等,竞买人应在竞价前对标的实际状况进行了解,卖方接受现场看样,一旦进入网上竞价,即表示竞买人接受标的物一切现状,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3.看样时间:2024年4月17日至4月23日(节假日除外),看样请提前联系。

看样地点:三门县粮食收储公司黄金坦粮食储备库。

联系人:李世昌,联系电话:13968502227。

二、交货办法

1.交货时间:购销合同签订后,于2024年5月30日前提清(由不可抗力情况所导致的交货延期除外)。如遇恶劣天气等不可抗力因素需延长提货期限的须提前告知,不得影响仓房后续新粮补库。

2.交货地点:标的1-2,黄金坦储备库4P07仓;

标的3-4,黄金坦储备库4P08仓;

标的5-6,黄金坦储备库4P09仓;

3.交货方式:散装粮车板交货,车板费20元/吨由中标方首次提货前,一次性交给标的物所在单位(三门县粮食收储公司),实物交割数量以过地磅数量为准。

4.竞得方要安排均衡提货,及时与代储库点联系,若由于竞得方造成的出库慢和提货延迟等问题,由竞得方自行承担后果,竞得方要求节日期间提货的,应做好事前沟通,代储库点根据值班情况安排提货出库。

三、结算办法

1.合同签订:竞得方须在竞得后的3个工作日内凭中标通知书与永嘉县粮食收储有限公司签订粮食购销合同。竞得方无故拒签购销合同的,视为违约,没收全部预交的履约保证金。委托方重新启动竞价交易程序。

2.货款结算:自行结算,先付款后提货;但竞得方必须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付清所有货款,逾期不交货款的视为违约。

四、粮食损耗与溢余

1.粮食损耗。委托方原则上按照提货顺序足量发货,该仓最后一个提货单位提货完毕后,数量少于标的数量的,由委托方负责按该提货单位中标价格(如该单位竞得两个及以上标的的按最低中标价计算)退还不足部分的货款。
    2.粮食溢余。该仓最后一个提货单位足量提货完成后仍有溢余的,溢余部分由该提货单位按其本仓中标价格(如该单位竞得两个及以上标的的按最高中标价计算)提货,货款由委托方收取。

五、违约处理

1.货款结算违约。如竞得方不能足额按期缴纳货款,视为违约。粮食批发交易市场(温州粮食中心市场)将按比例把违约部分相对应的履约保证金支付给委托方作为赔偿。

逾期总天数(工作日)

1—2日

3—4日

5—6日

7—10日

10日以上

违约金扣除比例

(从相应货款所对应的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5%

10%

15%

50%

100%

2.提货逾期违约。对于竞价销售延期提货(不可抗力除外),延期10日以内,竞得方应按每个仓间5000元的标准向委托方代储企业交纳未提完货物仓储使用费,延期超过10日的,没收相应的履约保证金,委托方有权单方终止买卖关系,并对货物享有处置权,由此造成的损失及费用全部由竞得方负责。对于恶意延迟提货时间的,委托方将有权通过交易市场没收竞得方全部履约保证金。逾期期间委托方和代储企业不承担保管责任,出现质量等问题带来的一切损失由竞得方承担。

3.竞得方若无故不执行合同或不继续执行合同的,粮食交易市场将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给委托方作为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竞得方负责。

4.竞得方违约的,委托方将违约情况告知交易市场,并由交易市场记录其违约信息。

六、其它说明

1.本次粮食竞价交易的起拍价成交价均指含税含发票。

2.温州市粮食收储有限公司提供正式销售发票,有关印花税等税款按国家有关规定由各自自行缴纳。

七、质量纠纷处理约定

1.发生纠纷时,竞得方应在提货后2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及时向委托方和温州粮食中心市场提出,逾期作为验收通过处理。

2.双方均可全权委托温州粮食中心市场进行纠纷处理,因纠纷发生的一切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八、对于近期温州粮食中心市场受委托方委托举办的网上竞价交易会上中标标的,被纳入黑名单的,限制参与本次竞价交易活动。此外,若竞得方未按照公告及合同约定期限履约,温州粮食中心市场将视情况限制其参与后期粮食竞价交易活动。

2024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