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通知公告
索引号 001008003015032/2023-00044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 温州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成文日期 2023-05-2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温州市救灾物资企业征集公告

发布日期:2023-05-26 19:13 来源:温州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访问次数:


为了解温州市救灾物资企业基本情况、生产能力、企业库存、供应物资规格品种、数量和质量,从而建立社会储备目录,逐步完善温州市救灾物资储备体系,拟开展《温州市救灾物资企业名录》征集工作,就所需的温州市救灾物资企业公开征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征集规则

温州市救灾物资企业征集公告

 

本项目采用公开征集的形式,将符合条件的救灾物资企业纳入温州市救灾物资企业备选名单,我局将根据各入围救灾物资企业的基本情况、供应能力、企业库存、供应物资规格品种、数量和质量择优纳入《温州市救灾物资企业名录》,在救灾物资协议代储、紧急物资采购时拥有优先权,企业名录每年更新。

二、征集范围

重点围绕生活保障类、抢险救援类救灾物资企业进行征集。

(一)生活保障类救灾物资。主要包括棉被、棉大衣、毛巾被、草席、帐篷、防潮垫、简易床、应急生活包、睡袋、帐篷、简易厕所等品种。

(二)抢险救援类救灾物资。主要包括救生衣、救生圈、冲锋舟、橡皮艇、排水泵、发电机、应急灯、移动照明灯组等品种。

三、征集条件

(一)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需提供企业法人及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

(三)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相关经营范围)、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若为三证合一,仅需提供营业执照即可;

(四)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五)在温州市内有生产基地或仓储基地,并储备一定的救灾物资;

(六)近3年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环保等方面的事故,未有失信、违法行为。

四、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6月15日下午17:00止;

(二)报名方式:本次公开征集采用线下报名方式进行,救灾物资企业请自行下载《救灾物资企业报名表》、《符合参加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并按要求填写,在规定报名时间内将相关证明材料(营业执照、企业法人及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信用中国查询记录等材料)、报名表(需盖章)、承诺函(需盖章),提供的材料参照附件样式,密封送至报名地点;

(三)报名地点:温州市鹿城区南汇街道绣山路198号温州市行政中心3号院8号楼3楼341室。

五、联系方式

报名地点:温州市鹿城区南汇街道绣山路198号温州市行政中心3号院8号楼3楼341室

联系人:杨尚结

联系电话:0577-88865627/18367803220


附件:1.救灾物资企业报名表

2.符合参加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

3.营业执照(样式)

4.信用中国查询记录(样式)

温州市救灾物资企业征集公告附件下载.doc

温州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3年5月23日


附件1

救灾物资企业报名表

救灾物资企业:(盖章)

 

救灾物资企业名称

生产基地地址

或仓储基地地址

企业负责人

联系方式

供应物资品种

年生产或供应能力

常备库存量

单价






























附件2

 

符合参加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

 

温州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我方参与          (项目名称)征集活动,郑重承诺: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6.具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近3年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环保等方面的事故,未有失信、违法行为。

 

承诺企业名称:(盖章)

授权代表: (签字)

日期:


附件3

营业执照(样式)

 

附件4

信用中国查询记录(样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