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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3015032/2021-00209
组配分类 其他文件 发布机构 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成文日期 2021-09-1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温粮发〔2021〕37号 有效性 有效
温州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五部门关于印发《2021年“五优联动”提质扩面工作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1-09-14 15:58:01  来源:温州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浏览次数: 字号:[ ]

各县(市、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供销社、农发行分支机构、龙港市经济发展局:

为巩固和深化我市“五优+五代”提质扩面工作成效,进一步推进“五优联动”深入实施,着力增加优质粮食生产和供给,根据《关于深入推进我省粮食产业“五优联动”的指导意见》(浙粮﹝2021﹞23号),现研究制定《2021年“五优联动”提质扩面工作方案》,请结合当地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温州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温州市财政局

温州市农业农村局          温州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温州市分行

                    2021年9月14日


2021年“五优联动”提质扩面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延伸粮食产业链、提升价值链、打造供应链的要求,牢固树立新发展阶段高质量发展理念,对标争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市目标,充分发挥粮食储备“平时促产业、应急保安全”的功能,以粮食流通骨干企业等市场主体为引擎,以订单粮食、储备规模、收储仓容等政府资源为促进,坚持优储适需、储为所用、分类收储,持续拓展以“五优联动”为核心的优质粮食工程,推动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推动优质粮食供给,为农民增收拓宽渠道,为产业发展提供支撑,满足城乡居民高质量生活消费和企业生产需求,保障更高水平粮食安全。

二、目标任务

全面推进“五优联动”提质扩面,2021年全市实施面积5.5万亩,中晚稻订单分品种分仓收储比例达到60%。到2025年,全市“五优联动”实施面积力争达到11万亩,引导优质晚稻种植面积达到20万亩。订单分品种分仓收储比例达到80%。创成省“五优联动”示范县3个以上。今年,全市所有具备条件的县市都要积极开展“五优联动”工作,实现全覆盖,其中以储备订单和储备仓容等政府资源参与的“收储合作共享”模式达到1/3以上。实施低温准低温仓建设改造,年内新增5万吨低温准低温仓容。优化提升加工水平,建设大米加工能力700吨。开展“瓯越好味稻”评选,实施“五优联动”特色品牌建设,争取创建“瓯越鲜风”区域公用品牌、“浙江好粮油”公用品牌。

三、主要内容

(一)深入实施“五优联动”。结合近年“五优联动”实施经验,深入推进我市“五优联动”工作。一是进一步推进“优粮优产”。结合中晚稻耐储性研究和市场需求,公开遴选、制定“五优联动”中晚稻品种指导名录,大力引导泰两优系列、中浙优等优质品种种植,加强水稻优质高效技术研究推广与服务,科学种粮、提质增效。二是进一步推进“优粮优购”。“五优联动”各实施主体(以下简称实施主体)要以订单形式落实优质晚稻数量,并强化信用管理,切实提高订单履约率。粮食行业协会要健全粮食收购市场价格监测、发布机制,实施主体要按照优质优价、不低于市场收购价原则,积极主动收购优质粮源,并规范收购凭证与相关台账,确保“五优联动”任务完成。各县(市、区)要强化收购监管检查,督促指导优质晚稻低温烘干、分品种收购。三是进一步推进“优粮优储”。全面推行优质粮食专仓储存,提升改造粮食仓储设施功能,推广应用绿色储粮技术,加强“五优联动”粮食入库数量和质量检查,指导实施主体安全储粮。四是进一步推进“优粮优加”。按要求建设与当地口粮供应相匹配的粮食应急加工能力,支持加工企业设备升级、工艺优化和技术提升,提倡优质粮油适度加工,加强加工产品质量监管。五是进一步推进“优粮优销”。鼓励和支持实施主体创建特色品牌,创新营销模式,发展粮食新业态。支持“五优联动”产品借助放心粮油、应急供应等网络扩大销售渠道。开展“瓯越好味稻”评比并推荐“浙江好稻米”评选。

(二)完善“五代”服务体系。加强引导扶持,持续推进粮食产后服务中心建设。深入调研、精心指导粮食专业合作社和粮食运输、加工等企业进一步拓展、延伸产后服务链条,实现粮食产后一条龙服务,建设运行有序、管理科学、服务高效的产后服务体系。已建成的粮食产后服务中心,要发挥“五代”服务示范作用,扩大服务面,提高专业化、社会化服务能力和水平。要鼓励产后服务中心大力提升设施设备能力,加快应用低温缓速烘干、低温碾米加工、低温准低温储粮等先进工艺,加强收储、运输、加工等重点环节的损失治理,降低粮食产后损失损耗。

(三)加强资源整合共享。坚持统筹推进、资源整合、协同发展,搭建“五优联动”交流平台,加大县(市、区)间的协同合作,鼓励全市各实施主体互动协作,组建产业联盟,重构产业链,升级供应链,提升价值链,推进“五优联动”由县域实施向全市协同转变,完善全市优质粮食产购储加销体系。重点研究破解“五优联动”各环节的难点堵点,特别是优质粮食种植推广慢、实施主体优储仓容不足、县域间优粮数量和优加能力不平衡、优销难度大等问题,市级统筹、县级推动、企业互动,协同推进全市农技服务、优质粮源和仓容、加工及营销等资源整合共享,推动全市“五优联动”产业协同发展。支持省内大型粮食生产经营企业、专业营销企业利用其资源、技术等优势参与我市“五优联动”工作,实现产需精准对接,提升品质品牌,促进优质粮食产购储加销各环节顺畅有序衔接,推动我市“五优联动”工作高质量发展。

(四)加强标准化运作。各县(市、区)参照市级推荐的中晚稻优质品种指导名录,优选符合当地实际的实施品种,引导和推进优质粮食规模化种植。为规范“五优联动”稻米的种植栽培、清理烘干、安全储存、科学加工、品质精控、包装标识等,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编制《温州市“五优联动”规范(试行)》(另行印发),届时全市推广应用。参照“浙江好大米团体标准”,指导企业规范使用公共品牌商标。探索对市场销售的“五优联动”品牌大米抽检,鼓励实施主体开展覆盖产购储加销全程的质量安全追溯试点。结合“五优联动”实际,根据省指导意见和《浙江省省级储备粮轮换管理办法》规定,在年度轮换计划内,用于实施“五优联动”的规定数量的储备粮品种轮出后,在规定的轮空期内,经同级人民政府同意,允许替换轮入其他粮食品种。在确保粮食储存安全和储备规模足额落实的前提下,实施“五优联动”的储备晚籼稻水分可参照我省粮食安全储存水分14.5%执行;若确因品种优加需要且第二年夏季前出库加工的,经批准可适当调整至15%以内。

四、工作进度

2月底前,推荐、制定温州市“五优联动”中晚稻品种指导名录并公布,推广适种优质晚稻品种。

5月底前,调查摸底优质中晚稻种植意向,宣传“五优联动”政策措施。

9月底前,制定温州市“五优联动”规范,落实“五优联动”计划与实施主体,签订优质中晚稻订单,安排优储仓容。

11-12月,开展“五优联动”粮食收购,加强“五优联动”粮食收获、运输、烘干、交售、入库、储存等过程监管检查,组织田间监测和产后质量安全监测,确保优质粮食实行分品种分仓收储,质量良好,安全储存。收购期间,充分发挥粮食产后服务中心“五代”功能,为农提供优质高效服务。

10月-次年1月,组织开展“瓯越好味稻”等优质稻米评比推介活动,推荐“浙江好稻米”评选和“五优联动示范县”创建。结合各种专题活动,为“五优联动”产品搭建宣传平台。提前启动2022年优质中晚稻遴选,制定“五优联动”中晚稻品种指导名录,总结成效,分析短板,研究2022年“五优联动”相关政策。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牵头负责推进全市“五优联动”工作,局分管领导为责任领导,职能处室具体负责,及时掌握工作动态、帮助指导解决问题。市农业农村局、财政局、供销社、农发行等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关工作。各县(市、区)粮食和储备局负责当地实施“五优联动”工作,落实工作责任和任务,有关单位认真做好配合工作。

(二)分解落实任务。各县(市、区)要按照省、市“五优联动”指导意见和工作要求,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分解任务并组织实施,工作方案于9月底前报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要协调指导国有粮食收储企业按照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依照相关规定落实储备晚稻订单及“收储合作共享”模式实施主体,并加强监管。要加强对实施主体的全过程指导,强化各环节的管理指导和质量安全监管。为确保任务完成,要督促实施主体签订订单合同,及时收集整理粮食收购、加工、销售和售粮款支付等凭证。要及时研究,分析和总结工作开展情况,按时报送绩效评估等资料。

(三)落实政策扶持。《关于培育农业农村新动能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若干政策意见》(温政发〔2020〕15 号)继续安排“五优联动”扶持资金,各县(市、区)要认真研究,积极培育并推荐上报。要认真执行晚稻订单向优质品种倾斜政策,适当增加“五优联动”订单收购比例,在订单计划、储备仓容、资金扶持等方面予以支持。

附件:2021年“五优联动”各县任务分解表

37附-“五优联动”实施面积各县任务分解表(1).xls